1.什么是拍賣?
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,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。
2.拍賣需要具備的條件?
(1) 要有拍賣品.
(2) 要有兩個以上的競買者。
(3) 買賣中要含有價格競爭因素。
(4) 價格競爭在買主中展開。
(5) 交易應通過中介服務--拍賣行代理完成。
3.拍賣的基本原則。我國拍賣法中已確認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及誠實信用為拍賣活動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。
(1)拍賣人:拍賣人是泛指從事拍賣業的個人或機構。有1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。在我國,專門從事拍賣業的中介或拍賣企業,即通常所說的"拍賣行"。
拍賣人權利:有權要求委托人說明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。
----1、拍賣成交的:可向委托人,買受人收取傭金及因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。
----2、拍賣未成交: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約定的費用;未作約定的,
----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(即未成交服務費)。
4.委托人:是指委s托拍賣人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。作為賣方,委托人可以是拍賣標的的財產權人,也可以是拍賣標的的財產權人的代理人。在每次拍賣活動中,委托人是將拍賣品交付拍賣人代為拍賣的授權人。
5.競買人:是指參加競購拍賣標的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。
6.買受人:是指以最高應價購得拍賣標的的競買人。